作者:admin 時間:2023-04-26 08:52 人氣:
近日,深圳產業質量提升“靈渠”計劃啟動 ,計劃將聚焦深圳重點產業,以需求及問題為雙導向實現“小切口大變化”,綜合施策推動產業質量提升。
“靈渠”計劃包括“虎嘯”行動和“鷹揚”行動兩項行動。其中,“虎嘯”行動是以深圳移動電源產業集群為試點,以解決產品質量問題為導向,從產品、企業、產業自下而上,進行整治規范。
該行動計劃至今年12月底,達到深圳本土生產的移動電源產品抽檢合格率90%以上,形成10個以上移動電源知名品牌。
以下是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移動電源產品質量監管與認證工作的“一問一答”。
題 1.移動電源應執行什么標準,哪里能獲取到相關標準?
答:移動電源指質量不超過18kg,包含鋰離子電池和/或電池組,具有交直流輸入/輸出的可移動式電源。
移動電源適用的標準包括GB 4943.1、GB 31241、GB/T 35590等,其中移動電源 CCC 認證將采用 GB 4943.1-2022、GB 31241-2022開展 CCC 認證。由于移動電源產品處于 CCC 產品認證的準備期及產品標準切換的換過渡期,執行的產品標準可參考下表:
問題 2.移動電源應該怎樣標注執行標準?
答:目前,絕大多數移動電源生產企業一般在產品或包裝上標注其自身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推薦性標準 GB/T 35590-2017,其中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應低于 GB 4943.1、GB 31241 的要求。在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后,部分企業可能會選擇在產品本體或外包裝上直接標準GB 4943.1-2022、GB 31241-2022。
問題 3.生產企業采購鋰離子電池時,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123年第10 號,見附件)的有關規定,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納入 CCC 認證范圍,自 2023 年 8月 1 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新納入產品 CCC 認證委托,CCC認證的過渡期至 2024 年 8 月 1 日;鋰電池 CCC 認證的依據標準為 GB 31241-2022,同時該標準將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強制實施。
建議生產企業:
(1)在現階段盡快導入 GB 31241 標準體系,尤其在采購環節、來料檢驗環節加強管理。
(2)如果在過渡期內采購的是暫未獲得 CCC 認證的鋰離子電池,建議要求鋰離子電池供應商提供原材料清單、規格書、符合 GB31241 標準的檢測報告等。
(3)加強來料檢查和來料檢驗,也可委托至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委托測試。
問題 4.移動電源外殼防火測試不通過,需要注意什么?
答:定制采購外殼的時候,需要定制符合 GB4943.1 或 UL94或 GB/T5169.16 等標準 V-0 阻燃要求的外殼;如果工廠自制外殼,需要在原材料里增加足夠的阻燃劑,并按相關標準進行測試驗證。最好對定制采購、試制的外殼樣板送實驗室檢驗,滿足阻燃等級要求后,再進行批量生產。
如果外殼是由多種材料構成的,每種材料都必須滿足 V-0 的阻燃等級要求。
問題 5.移動電源熱濫用測試不通過,需要注意什么?
答:熱濫用測試是將移動電源的內部電池置于 130℃的高溫環境中放置 30min,看電池是否在該環境溫度下會發生起火、爆炸。所以需要注意電池是否能承受住 130℃的高溫,尤其是內部電解液,如果電解液在該溫度下發生分解,產生大量氣體,電池會迅速鼓包,破裂,極易發生起火。
生產企業應從采購環節就避免鋰電池的質量問題,具體見問題 3 回答。
問題 6.移動電源輸出容量不達標,需要怎么整改?
答:(1)需要掌握內部鋰電池的實際容量,在掌握的基礎上進行標注,不能僅依靠電池的宣稱、標稱進行標注,避免不貼近實際出現虛標;
(2)要優化移動電源的保護電路,減少移動電源工作中過熱產生的能量損耗;
(3)整機生產出來后需測試實際容量值,并考慮長時間放置或充放電損耗,在掌握了大量的實際數據后標注一個相對保守的容量值,因為標準要求的是產品實測容量要標注容量。
問題 7.移動電源整機轉換效率達不到 80%,要怎么辦?
答:轉換效率=整機輸出能量/內部電池組的能量。
整機生產出來后,需要對整機轉換效率進行摸底。如果能確保整機轉換效率在 80%以上,可不在產品上標注轉換效率值;若不能確保整機轉換效率在 80%以上,可根據實際轉換效率在產品或外包裝或說明書上標注一個相對保險的轉換效率值,確保實測值能大于該標注值。
問題 8.移動電源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CCC 認證?
答: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 年第 10 號)的規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移動電源產品 CCC 認證委托,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信息技術設備》和附件中列明的適用標準開展認證工作。
自 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 CCC 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移動電源 CCC 檢測實驗室名錄,預計在 6 月份進行公告。
問題 9.儲能電源需要做 CCC 認證嗎?
答: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 年第 10 號)的附件界定表,質量不超過 18kg 的移動式儲能電源,需要進行 CCC 認證。
問題 10.已獲得移動電源 CQC 自愿性認證可以轉 CCC 認證嗎?
答: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 年第 10 號) 第四條“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的規定,后期應該補充差異性測試后即可將原來的自愿性認證報告轉為強制性認證報告。
問題 11.移動電源申請 CCC 認證,工廠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答:申請人應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諾在認證過程中承擔應負的責任和義務。應提交資料包括:
(1)認證申請書;注冊證明;產品描述報告;關鍵件清單;工廠調查表、主要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清單;生產工藝流程圖等;
(2)申請人、制造商、生產廠不是同一組織時,比如 ODM、OEM,應提交不同組織之間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
(3)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理機構)申請產品認證的,應當與受委托人訂立認證、檢測、檢查和跟蹤檢查等事項的合同,受委托人應當同時向認證機構提交委托書、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關合同的副本。
注:規范填寫申請書
(1)認證證書有中文和英文兩種版本,可根據需要選擇。
(2)通常一個單元填寫一份申請書。申請人應掌握單元的劃分原則或規定(按實施規則要求);
(3)申請多功能產品應以產品的主要功能的檢測標準來確定產品的類別;
(4)申請書中的申請人、制造商、生產廠名稱應填寫法人名稱,申請人、制造商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一致。生產廠的地址與營業執照不同時,應加以說明。
附件: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2023 年第 10 號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22〕31 號)有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以及電信終端產品配套用電源適配器/充電器(以下統稱新納入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3 年8 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新納入產品CCC 認證委托,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信息技術設備》和附件中列明的適用標準開展認證工作;自2024 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新納入產品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名錄另行公告。
二、對新納入產品的CCC認證范圍界定詳見附件。其中,對于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現階段先行對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開展CCC認證;對于其他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待條件成熟后,適時開展CCC認證。
三、鑒于GB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將于2024年1月1日強制實施,為降低企業獲證成本,指定認證機構按照該標準開展相關產品CCC認證工作。
四、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
附件:新納入產品CCC認證范圍界定